我真的很熱愛催眠治療的工作,尤其是遇到很多很窩心的clients:
「哎呀!要你weekend都開工,真係好唔好意思!」
「要你開工開到咁夜,你都快啲返去休息下啦!」
「得你自己一個女仔係度,會唔會唔安全?使唔使等埋你一齊走?」
每次聽到都好感動! — 覺得很感恩。
Vivien Au
首席催眠治療師
顧明思義是將催眠技術運用於治療方面,
所以我們首先必須了解甚麼是催眠 :
催眠這個名稱是由 Dr. James Braid醫生在1841年所提出。Dr. Braid 發現到催眠時放鬆和雙眼閉上的恍惚狀態和睡眠非常相似。從此他將這個狀態以希臘文hypons命名為催眠。
可惜的是Dr. Braid所提出的名稱“催眠”還有睡眠的意含,其實也是不正確的。“催眠不是睡眠”,根據國際知名催眠臨床專家 Dr. Herbert Spiegel 所說“任何睡眠是的,催眠都不是…催眠是一種高度集中注意力的狀態”,催眠也許在某部分類似睡眠,但是它比較接近一種高度的注意力集中。而使得外界感觀訊息減弱。如同您很專注的研讀一本有趣的書時,您甚至會聽不到有人在跟您說話。
因此催眠與睡眠不同,因為被催眠者是清醒的,而且有警覺性的。在催眠狀態的腦電波是呈現清醒狀態而非沉睡,在沉睡中潛意識是無法達到的,但是在催眠狀態下可進入潛意識並且變得對提議(suggestion)有反應。在深度催眠下,的所聽所聞,嗅覺味覺和感覺都會按照提議產生,儘管這些都可能有異於實際上的剌激。
催眠不是睡眠狀態的一種形式,比較正確的是將催眠視為導入潛意識活動更敏銳,注意力高度專注的有效方法。
所以在催眠狀態下,身體和精神都會進入一個自然而鬆馳的狀態,而潛意識則會更容易接受催眠師建設性的提議。因此催眠治療早於1958年已被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(AMA) 認可。於同年,British Medical Association 亦認可催眠為一種醫學上適用的治療方法。